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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