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强化职能。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承担对本辖区内生产基地的指导和监督职能。要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2.因地制宜。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7号)要求,原则上将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二、建设目标
通过改革和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年底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要全部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挂牌任务和机构、编制到位工作;“xx”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严格按照“五有”(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四统一”(统一持证上岗、统一专人检测、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抽样方法)的要求,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力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检测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取得新突破。
三、建设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依法负责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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