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舒适、方便,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社会参与,推动全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年10月底,完成区域范围内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做好迎接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各项标准。
三、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1.区文明办
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列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单位不得申报文明单位;与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
2.区残联
(1)配合市残联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改、扩建的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康复中心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3)已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须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不低于80%,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及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无障碍标志、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
(4)逐步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设置安全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入和使用。
(5)组织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无障碍意识,引导公众关心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6)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组织成立由新闻媒体、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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