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对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公开问责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保障制度执行到位,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更快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公开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全乡反腐倡廉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执行力,全面加强乡、村、社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从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效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为我乡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问责内容。
问责内容为《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违背科学发展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有关规定的。在实施公开。问责过程中,各村支部、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适当拓宽问责范围,把最能体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排查问责的重点。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带领学,作为一项应知应会知识去领会和掌握。全体乡、村干部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把握工作总体要求,掌握和熟练公开问责的业务技能。要利用机关学习日、支部党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橱窗、画廊等多种阵地,大力宣传实施问责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舆论声势,促进广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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