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故应急预案(一)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电梯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分管安全的特种设备管理员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总指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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