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是一面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光辉旗帜。
“八荣八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也好,人与自然也好,最终都是由人与人的关系所决定。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贵在实现人格的自我完善,实现人的心灵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作出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发挥道德的独特功能。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正当”性、“正义”性的精神支撑,并转化为强大的道德力量。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其他建设即便取得成就,也是一个不和谐的社会。
从现实来看,社会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现象,主要原因还是一些人道德观念淡薄、是非界限模糊,荣辱不分、善恶不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道德教育,筑牢道德防线,在全社会树起明确的荣辱界限,使全体人民都能知荣明耻、崇荣厌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正是适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它提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把爱国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作为凝聚全体人民的精神向心力;它提出“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把人民作为我们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它提出“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把科学精神作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把追求科学、拒绝愚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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