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体会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胡锦涛同志说:“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真心诚意造福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切中时弊,在全国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经过认真学习,反复思考,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八方面,概括精辟,寓意深刻,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不可动摇的,大力提倡的,是发展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不可缺少的内容。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广大干部群众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不可缺少的教育内容。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