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司发函〔20xx〕34号、黔司函〔20xx〕第29号和安市发〔20xx〕2号文件的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限度激发社会活力、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继续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能力素质,努力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发挥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保障等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平安xxx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公证工作:共办理各类公证753件,其中民事类551件,经济类202件,办证涉及金额3.9亿余元。
律师工作:担任法律顾问4家、办理民商事代理33件、刑事辩护14件、行政案件1件、法律援助40件、非诉讼代理1件、代书20件、解答法律咨询866人次。
基层工作:担任法律顾问 18 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49件,代理非诉讼案件 16 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285 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75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05场次,受教育人数 18 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 2492 人次,上法制课 88节,办法制宣传栏 26 期。调解民间纠纷5152件,调解成功 4965 件,调解成功率达到 96.4%,挽回经济损失 177 万余元。
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刑事辩护38件,民商事代理199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
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共举办法制宣传栏115期;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6期,送法进社区13次;送法进校园12次;送法进企业9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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