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治理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
1、起草、制订、下发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逐项对照落实。
2、组织签订了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两万余份,使城区各单位、镇直各单位、各级基层组织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3、组织召开了城区年度综治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4、认真落实综治奖惩措施,对20**年度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级表彰,对落后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
5、广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了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营造了城区综治创安工作的浓厚氛围。
6、定期开展了对城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7、定期组织各阶段专项工作督查活动,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认真评分,及时通报。
8、加强了综治办自身建设,办公室软硬件建设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9、深入开展社区警务室、综治工作站、矛排工作站、综治特派员、治安管理员、矛排信息员、治安巡逻队等村级“一室两站三员”建设,并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10、全面落实维稳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原xx习练人员进行了重新摸排并调整了帮教组织,适时开展了反xx专题宣传活动。
11、认真组织上半年综治自查工作,于6月份制订下发专门文件和自查表,对上半年城区和本镇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全市组织的平安乡镇专项检查验收中,被直接过渡为全市平安乡镇。
二、司法行政工作
1、认真落实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对照省级示范司法所建设标准,逐项予以落实。
2、全面完善司法所档案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基本达到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3、加强政法网站建设,认真学习微机管理知识,及时充实栏目文章,网站建设在全县位居前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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