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评委、大家好!我来自昆山市检察院。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豆绿亮丽映党旗》。我们昆山市检察院共有干警93名,共产党员74 名,占干警的79%。74名共产党员就是74颗赤诚的忠魂!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洒汗水、写春秋、铸利剑,豆绿因他们更加亮丽!党旗因他们更加鲜艳!我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宋福昆同志便是其中的一名杰出代表。宋福昆同志79年底从部队退伍进院,当时年仅 ?岁,那是个百废待兴的年代,年轻的他带着一股朝气、一股激情和许多两鬓斑白的老政法一起汇入到检察事业的洪流中去,他在检察这个岗位上一站就是20余个春秋。如今,他的两鬓已生出了华发,然而,他无怨、他无悔。“能为党的检察事业工作着!再苦再累都值得!”他总是这么说。自古道:天道酬殷勤!多年来,在院领导的关怀下,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官”,1999年被昆山市政府授予“昆山市劳动模范”称号,XX年被评为“昆山市十届优秀政法干警”、“昆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省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令他尤为难忘的是XX年他作为苏州检察系统唯一一名个人代表参加了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一串串闪光的荣誉啊!是多少辛勤的汗水缀结而成!
心如细丝的好科长
1996年底,宋福昆同志从刑检一科副科长调任批捕科科长。1997年,新的《刑法》、《刑诉法》相继颁布了,为此,他坚持利用业余时间抓紧学习《两法》的新规定,很快进入了新角色。同时他经常告诫自己和科室同志:审查批捕工作中的任何失误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幸,甚至是终身痛苦,因此千万马虎不得。记得98年初,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曾某一案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盗窃数额的供证方面存在重大出入,当即引起了宋福昆同志的高度重视,经分析有关证据后,他与承办同志一起认真制订了提审方案,并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得出结论:现有证据只能证实曾某扒窃140元人民币。据此作出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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