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是演讲者拆诸听众视觉、给听众以演讲者直观形象的构成部分。也是交流、传播思想、意念和情感的最重要的辅助手段。诚如早期马列主义宣传家叶·米·雅罗斯拉夫斯基所说的:“演讲者的手势自然是用来补充说明演讲者的观点、情感与感受的。”因此,手势既可以引起听众注意,又可以把思想、意念和情感表达得更充分、更生动、更形象,从而给听众留下更深刻、更鲜明的印象和记忆。
(1)拇指、小指并用式。拇指与小指同时伸出,其余三指并拢弯曲,表示六、六十、六百……。
(2)拇指、食指、中指并用式。三指相捏向前表示“这”、“这些”,用力一点表示强调,也表示数字七、七十、七百……。
(3)拇指、食指并用式。并拢表示肯定、赞赏之意;二者弯曲靠拢但未接触,则表示“微小”、“精细”之意;分开伸出,其余 (4)拇指式。竖起大拇指,其余四指弯曲,表示强大、肯定、赞美、第一等意; 三指弯曲表示八、八十、八百……;
(5)小指式。竖起小指,其余四指弯曲合拢,表示精细、微不足道或蔑视对方。这一手势演讲中用得不多。
(6)食指式。食指伸出,其余四指弯曲并拢,这一手势在演讲中被大量采用,用来指称人物、事物、方向,或者表示观点甚至表示肯定。胳膊向上伸直,食指向空中则表示强调,也可以表示数字“一”、“十”、“百”、“千”、“万”。手指不要太直,因为面对听众手指太直,针对性太强。弯曲或钩形表示九、九十、九百……齐肩划线表示直线,在空中划弧线表示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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