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朗东跟我请教了一些奥瑞冈政策性辩论赛制的一些问题,其中一项最近台湾讨论的比较多的,就是一般性论点(需要性、根属性、解决力、损益比)其中的根属性争议,有很多人发表看法认为应该把根属性去掉,而包含朗东在内的另外一些人认为根属性有存在的价值,所以不容舍弃。其实根属性争议很早以前就有了,只是争执至今仍旧没有结论,除了台湾辩论圈的辩论学理一直没有一套统一见解之外,辩论概念上的叠床架屋恐怕也是让辩论学理混乱至今的重要因素吧!
这个题目提到了奥瑞冈政策辩论在整体赛制上究竟适用排中律还是矛盾律,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同时源于大陆台湾两边赛制的不同,很多台湾赛制使用的概念这边会比较不熟悉,必须另行讲解。所以这篇文章将会分成两个部分,上篇着重介绍台湾奥瑞冈政策辩论的背景理论,下篇才是对于赛制上排中律与矛盾律的思考。
我们进入正文,因为大陆这边对于奥瑞冈政策性辩论的不理解,所以我先对一般性论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一般性论点通常是针对正方的立论进行要求的标准,区分成四项,“需要性”是现状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需要”废除旧政策;“根属性”是问题“根源于”旧政策,而新政策则是从根源解决问题;“解决力”是新政策能够完全解决现有的问题;“损益比”是新政策解决问题带来的好处比它另外衍生的坏处来得重要,所以利大于弊。
“根属性”强调治本而非治标,认为只有治本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治标只能让问题暂时被压抑,会留存不断发作的隐患;正方既然提出了问题,自然要负责任地一劳永逸解决掉它,而不是留个尾巴让它不断发作。既然如此,为何“根属性”仍有人倡议舍弃,其实有它的道理在其中:很多问题是没法治本,或是治本所耗费的成本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