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书是一种奢侈。我出生在xx平原的庄户人家,在改革春风劲吹的初期,大家为刚刚解决了“温饱”而欢欣鼓舞的时候,阅读对我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
记得读小学时,每到星期天,父母带我去集镇玩,我会执拗地要求他们带我去新华书店。当目光停留在书架上一排排新书不肯移步的时候,我都会壮着胆请营业员把我心仪的书递给我。那散发着清香的书,我不敢用手去摩挲,眼睛触及那标识得清清楚楚的价格时,我犹豫着把书还了过去。我清楚地知道,那是父母一天的工价。我没有勇气提买它的想法,而是勇敢地拉走父母,故作懂事地说,“我们以后再买吧。”
每每这时,母亲会给几个硬币,我短暂的幸福时光就开始了。我像一条灵动的鱼儿,甩开他们的庇护,在熟悉的巷陌中找到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人书摊子,在一排低着头翻看连环画的孩子堆里,挤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伸手拿下细绳子上挂着的小人书,埋头阅读。半天过去,当办完事的父母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看得昏天黑地。在回去的路上,我坐在自行车的大杠上,绘声绘色地讲述今天看到的书,是《小兵张嘎》或者是《哪吒闹海》……那时间,回家的路是快乐的。
“以后再买”,终究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在无数的“以后”之后,我长大了。其间,偶尔不知从何处来的用以包裹东西的一张旧报纸,就足以支撑我小半天的阅读。还有就是村里的读书人家,逢到雨后的艳阳天,便会晒书,这时候我看书的机会就来了。我可以立在阳光下,汗涔涔地肆意地读着每一本书,汗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晒书的竹匾里,滴在书页上……我翻翻这本,读读那本,那是乡村孩子多么幸福的时光呵。我知道,看也就是站着或蹲着看了,一般人家是不会借的,除非是自家的亲戚。一直到太阳偏西,人家收书了,我才意犹未尽地放下来,饥肠辘辘而又一身满足地往家走,满心记得的是一大堆内容丰富、风格迥异的书。《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三字经》,不管理解与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脑袋,有待日后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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