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与酒
古代的画家、书法家,大多嗜酒,原因有二:一是他们的气质与性格特征鲜明,多愁善感,生活追求浪漫气息,希望淋漓尽致地表现自己的个性,因而以酒浇愁,借酒兴来体味生活的趣味。二是酒能推助书画作品的产生。因酒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的功效,它可使人精神亢奋,才思敏捷,从而激发出珍贵的灵感,这样,不但易于促成书画艺术品的诞生,而且可提高作品的质量。
酒,对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初向卫夫人学书法,后去官,与东土士子日尽山水之游,饮钓自娱,书法更加精进。其著名代表作《兰亭集序》,便是他于绍兴兰亭和孙统、孙绰、王蕴等四十一人聚饮时写就。唐代“草圣”张旭作书,往往是酒后激情方起,醉后大呼狂走才索笔,有时甚至不用笔,而“以头濡墨,一甩而就”,“变化无穷,若有神助”,待酒醒后再写,竟“不可复得”(《唐书·张旭传》)。宋代书法家苏舜钦,官运不佳,被谪放到苏州时,常练草书,有时酒酣落笔,较之平时更洋洋洒洒,别具一格,人争传之。明朝遗臣朱耷,往往于醉后挥毫。人们知其嗜酒,闻字、画“皆得其醉后”,所以,为了得到他的作品,便“置酒招之”,将纸、墨置于席边,待酒兴大发,他便开始泼墨,或“攘笔搦管,狂叫大呼”,结果是“洋洋洒洒,数十幅立就”,而“醒时,欲觅其片纸只字不可得,虽陈黄金万镒于前夕顾也!”(见《清朝艺苑》)
不仅书法家创作借助于酒力,许多画家亦然。在美术史上,秦汉间的“千岁翁”安期生,曾“以醉墨洒石上,皆成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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