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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原来是美食家

中国人爱吃,许许多多的美食传统实际上就是在文字传世后得以发扬光大的。就四大名著来说,《红楼梦》快被别人研究烂了,《西游记》是最不配列在四大名著之中的,除了怪力乱神的想像力丰富一点以外,几乎乏善可陈,那四个男人还不如今天的F4生动,没有一点作为“人”的生活元素,无欲无求一心干革命,和文革的样板戏差不多。另有一种说法是四大名著中原是有《金瓶梅》的,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西游记》顶替了。虽然把《三国演义》看了不下二十遍,但这究终是写给男人看的书,重视了“大历史”却疏忽了生活写实,大概只能当成在复杂社会斗争中安身立命的“工具书”。

最后就要提《水浒》了,金圣叹把这本书称为“第五才子书”,认真翻来看,那帮好汉的性格描写活灵活现,有的还可以算得上是美食家。

比如鲁智深,其人绰号“花和尚”,怎么个花法大有学问,刚一出场就是拉了史进等人下馆子,然后听歌听出事情来,在拳打镇关西之前,鲁智深先诱使镇关西剁了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这固然是事先消耗镇关西体力的阴谋,但香港作家杜杜一眼就看出那正是做“扬州狮子头”的上好材料,可见鲁智深是有美食功底的。

出了人命案子后,用香港电影的话来说,鲁智深就开始跑路了,最后当了和尚,但刚进五台山时,哪里吃得惯那些素斋菜?果然没几天就开始发牢骚,“嘴里面淡出个鸟来”,于是就要下山找美食,在镇上鲁智深让餐馆老板将狗肉用白水煮了蘸蒜泥吃。我的天,这不正是“水晶白切狗”吗!我个人认为这是吃狗肉最高明的吃法,狗肉也称为“香肉”,倘若加与浓油赤酱,不免尽夺狗肉香味,鲁智深厉害啊!

《水浒》中鲁智深每次出场都要吃一顿,包括后来野猪林救了林冲,马上找馆子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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