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礼”,即指人们的行为规范、规矩、仪节等。中国古代文化史专家柳诒征先生认为:“古代初无尊卑,由种谷作酒之后,始以饮食之礼而分尊卑也。”(《中国文化史》)由此可知两点:一是酒与礼结缘之早之深;二是礼之作用是“分尊卑”。
中国素有“礼义之邦”的美誉。自三代以来,礼就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总准则、总规范。古代的礼渗透到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婚丧嫁娶、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酒行为自然也纳入了礼的轨道,这就产生了酒行为的礼节-酒礼,用以体现酒行为中的贵贱、尊卑、长幼乃至各种不同场合的礼仪规范。到了西周,酒礼成为最严格的礼节。周公颁布的《酒诰》,明确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而是为了祭祀天地神灵和列祖列宗,严申禁止“群饮”、“崇饮”,违者处以死刑。秦汉以后,随着礼乐文化的确立与巩固,酒文化中“礼”的色彩也愈来愈浓,《酒戒》、《酒警》、《酒觞》、《酒诰》、《酒箴》、《酒德》、《酒政》之类的文章比比皆是,完全把酒纳入了秩序礼仪的范畴。为了保证酒礼的执行,历代都设有酒官。周有酒正、汉有酒士、晋有酒丞、齐有酒吏、梁有酒库丞、隋有良酝署,唐宋因之。 如果说典籍文化中所定之礼集团代表了统治阶级维护统治、保护特权的利益,那么文人雅士所言之礼则集中体现了士大夫阶级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心理。比如,有人认为理想的饮酒对象是“高雅、豪侠、直率、忘机、知己、故交、玉人、可儿”,饮酒地点是“花下、竹林、高阁、画舫、幽馆、曲涧、平畴、荷亭”,饮酒季节是“春郊、花时、清秋、新绿、雨霁、积雪、新月、晚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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