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一年来,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普洱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为主”及“属地管理”原则,形成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全社会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综治格局,深化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争创“平安创建先进县”,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镇综字〔xx〕23号关于开展xx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综治工作总结
一、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明确目标责任,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兑现各项考核奖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按照“同居一地、共保平安”的要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深入贯彻省、市政法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守好自己的物”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家属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及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
我局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高度重视。于5月18日以镇计生字〔xx〕15号号《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所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计生的总体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落实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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