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职能转移公告怎么写呢?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职能转移公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xx省人民政府x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xxx]22号),经履行公开报名、评审、转移前公示、协议签订程序,我局已将xx省著名商标认定职能转移给xx商标协会,转移期限暂定为两年。
特此公告。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年3月26日
一、职能事项名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审。
二、转移单位:xx市xx区有关行业协会[xx行政区域以工业为主的实体经济类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行业协会和产业集中在xx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市级行业协会]。
三、转移方式:采取向行业协会委托购买服务方式。
四、工作承接要求
1、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在xx辖区内工业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2、严格审查申报材料。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全年度申报):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③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④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⑤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市部门年度定期申报):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④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⑤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⑥博士学。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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