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新景村村民住宅小区1#--5#住宅楼物业管理 20xx-010(物)。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小区总建筑面积31111.00㎡,其中住宅楼26580.00㎡;地下车库1100㎡。
1#、2#、5#住宅楼为砖混结构,3#、4#住宅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2#、5#住宅楼均为6层,层高2.90m,总高度为17.40m;
3#、4#住宅楼均为15层,层高3.00m,总高度为45.00m。
物业管理用房为90.00㎡,位于1#住宅楼5单元西户。
绿地率为30%。小区智能化配套:小区监控系统,地下车库管理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出入门禁系统,楼宇门 对讲系统。
2、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要求: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低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三级)》(见招标文件)。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楼0.47元/㎡·月,高层住宅楼1.22元/㎡·月,地下车库0.47元/㎡·月,仓 房不收取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⑴、 高于或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收费标准的,投标无效。
⑵、 中标人中标后应按《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xx]2285号)要求,本项目单独设帐并于每年度第一季度向主管部门报告和向本项目业主公告。
⑶、 招标人依据《赤峰市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先行向物业主管部门垫付物业履约保证金。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的物业企业在20日内向招标人交回。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具备下浮条件的,按照比例返还。中标人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⑷、 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尚未结束期间的物业企业谢绝投标。
⑸、 本项目使用赤峰物业服务信息网(实行物业托管制。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为:三类
3、合同期限:以业主委员会与中标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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