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提高备案工作质量,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范文一
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器械职能下放工作的通知》(东食药监械[20xx]144号)精神,我分局于20xx年8月16日起承接厚街镇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门店许可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工作。请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相关许可和备案业务的广大市民、企业,从8月16日起到厚街镇厚街大道西15号五楼(厚街社保分局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厚街分局办理,咨询电话:85832618。
特此公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厚街分局
20xx年8月13日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范文二
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一)自20xx年6月1日起,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
接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材料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场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备案号编号规则为:XX食药监械生产备XXXXXXXX号。其中:第一位X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文简称,第二位X代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中文简称,第三到六位X代表4位数备案年份,第七到十位X代表4位数备案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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