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回迁安置时同样需要发出公告,告知相关人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回迁安置公告,供大家参考!
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xx年10月15日—10月24日对未央区xx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按照《回迁安置宣传手册》中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一、每天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1.安置政策宣传及户型图分布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2.选房地点:
三、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
1.《房屋拆除通知单》;
2.《泘沱村拆迁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单》;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私章;
4.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人经办,经办人除携带1、2、3条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经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私章。
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
(具体选房时间以回迁安置通知为准)
xx村城改项目回迁安置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尊敬的xx片区、xx区和军分区xx区回迁安置户:
位于xx路212号的xx区还建楼已具备回迁条件,现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4月30日集中组织回迁。请各住户根据征收办电话通知的时间(征收办按照单位逐户电话通知),携带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到xx区回迁办公室办理结算及房屋交付手续。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20xx年4月份,逾期仍未办理回迁手续的,不予计算超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请各住户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网址:)。
特此公告,并请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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