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开荒种地行为,消除森林防火安全隐患,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总体绿化美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特别制定了关于严禁在林地内毁林开荒种地的通告。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开荒种地通告,供大家参考!
本溪市水务局通告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荒种地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本溪市河道生态建设,市水务局发出《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荒种地的通告》,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荒种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通告》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溪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开荒种地。特别是河道沿岸的社区、村屯的居民,要自觉维护河流生态健康,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荒种地。
《通告》明确指出,禁止开荒种地的河道管理范围是指:有堤防的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通告》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本溪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开荒种地的,河道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违法者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可处1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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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小开荒全面实施还林工程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内林地内的小开荒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全面实施还林工程。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是还林工程的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小开荒工程顺利实施。希望广大村民密切配
xx街道办事处农业工作站
20xx年一月九日
为制止林内林缘开荒种地行为,消除森林防火安全隐患,保护森林资源,提升全区总体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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