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古称藁,又称禾秆草,是指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农作物成熟脱粒后剩余的茎叶部分,其中水稻的秸秆常被称为稻草、稻藁,小麦的秸秆则称为麦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焚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因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为县环保局
无为县农委
年九月二日
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外焚烧秸秆。重点范围为:城市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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