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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中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一】

  镇属各中小学:

  根据区教体局夏季工作时间调整意见及xx市政府夏季办公时间安排,特将我镇中小学学生、教师作息时间调整补充如下,请各校严格执行,不得私自调整。如有必要,请以学校为单位向中心校提出申请。

  一、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1、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安排:

  小学: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为:上午7:50预备,8:00上课,11:30放学;下午2:30预备,2:40上课,4:10放学。

  中学: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

  2、中小学教师作息时间安排

  小学: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6:00下班。

  中学:原则上随同小学办公时间,可根据学校情况自由调整。

  二、调整意见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1995年5月1日起执行)

  2、根据区教体局小学夏季作息时间安排,为了适当照顾部分返城教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将小学生下午作息时间提前了半小时,因此,教师下午下班时间由6:30提前到6:00。

  3、此次时间调整之后,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由调整师生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请中心校批准,否则按违纪处理,特此通知。

【中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二】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有关学校:

  为切实减轻全市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中小学作息时间安排如下,请各中小学校自20xx年x月x日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统一安排的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上、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上课。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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