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决定和表彰通报有什么区别?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决定根据其适用范围,可分为法规性决定、指挥性决定、知照性决定、奖惩性决定、变更性决定等五类。通报是“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公文。通报根据其适用范围,可分为表扬通报、批评通报、情况通报三类。其中奖惩性决定与表扬批评性通报因内容材料相似或相同而容易混淆,二者的区分是行政公文教学中的难点。
首先“表彰性决定”和“表彰性通报”的作用不同。《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的文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写入决定的内容要求下级机关及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抗。即具有法规作用和行动约束力。如《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长沙县学习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一九九年八月十日)》。而“通报”是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的文种。“通报”为知照类公文,其主要作用是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发布成果推广经验,激励和教育人们。“通报”既不像“决定”那样对人们的行为带有约束力、限制的作用也不像“通知”那样,可以用来发布规定和布置安排工作。“通报”只能用来告知某些事项但通过“通报”所反映的内容也能够了解发文机关的态度、主张和立场。而且在一些“通报”中发文机关在写明事项的同时也要结合事例提出要求或对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如《中共怀化地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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