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网曝“安康市怀孕7月孕妇遭强制引产”一事的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强大的社会舆论,使我们深刻地意识到要切实维护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康强制引产通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康强制引产通报范文一
陕西安康通报强制引产事件:7人被问责
陕西省安康市26日通报了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这是一起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违规责任事件,并对镇坪县相关干部进行了处理。
根据安康市政府的调查,被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当事人冯建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xx年12月25日,非农业户口。而她在结婚登记时提供的出生日期为19xx年1月21日,农业户口,与其实际情况不符。
20xx年冯建梅17岁时就曾生育一女孩。20xx年3月,镇坪县曾家镇计生服务站发现冯建梅二次怀孕已3个月,镇计生办要求她迁移户口、补办二孩生育证,但她一直未办并准备外出生育。曾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无果,直到6月2日,冯建梅被强行送往镇坪县医院并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期间,曾家镇工作人员曾向冯建梅及家属提出先交纳4万元保证金,待冯建梅迁移户口并办理第二孩生育证后再退还保证金的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均未予以回应。
6月4日上午,冯建梅丈夫的大姐邓吉梅在医护人员不在场时,将死胎从产房拿到病房拍照,之后冯建梅的家人将图片上传互联网。
安康市政府认为,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对冯建梅政策外怀孕实施大月份引产,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交纳4万元保证金无法律法规依据。曾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动员冯建梅终止妊娠过程中,违背当事人意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产的责任事件。这起事件,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淡薄,执行政策水平低,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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