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进行安全检查将带来安全隐患,严重的甚至会发生安全事故,国家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条例。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罚通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罚通报范文一
关于“1.20”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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