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很多人将“议案”和“提案”混为一谈,那么,提案和议案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是提出的主体不同。一般说来,“提案”专用于人民政协,而“议案”大多用于人大;提出人大议案,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代表团,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有提“议案”权。而对政协提案的主体要求相对较宽,既可以是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也可以是政协委员个人或联名,人数不受限制。
二是内容要求不同。“议案”内容相对较窄,法律规定:会议期间向人大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而政协“提案”除了格式上有具体的要求,其内容上不受限制。
三是通过的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 然后形成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而政协提案,只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便予以立案。
四是时限要求不同。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不受时间限制。
五是法律效力不同: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的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起民主监督作用。
性质不同:
人大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内容不同:
人大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代会职权范围;政协提案的内容广泛。
产生的过程和处理的方式不同:
人大议案须由法律规定的单位以及一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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