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于xxxx年教育经费达到占GDP4%的目标,为保证教育经费的落实,建议如下:
一、一旦《纲要》通过,应由国务院发布,并由全国人大通过相应立法予以保证。
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公布每年教育经费的详细预算和决算,使国民都能了解4%GDP的具体数字和去向,以及各自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教育经费和人均经费。
三、各项经费的拨发都必须做到全额、及时,不得层层扣克或变相用于其他用途。所有年度经费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日或规定的日期到账。
四、对经费的执行人应授予全权,在法律或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干涉。
五、经费执行人对经费的使用负有全责,必须接受审计和监督,对经费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承担应有的责任。
编号: 45
类型:
案由:
处理状态: 已交办
建议人: 王XX
附议人:
承办单位: 主办:XX县财政局,会办:XX县编办、XX县人社局、XX县教育局
正文: 建议内容:
XXX镇幼儿园是XXX镇内唯一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服务镇内15个村、1个居委会,现有在园幼儿230人,受办院条件限制,分了4个班,人员最多的班达60余人,幼儿园暂设在XXX镇中心小学内,教师全部雇请社会人员,老师无办公室,幼儿无活动场所。xxxx年,XXX中心幼儿园投入施工,现已顺利完工,但因各种条件及体制问题,至今还未投入使用,大门紧锁,社会传闻新幼儿园将采取公建民营模式运营,各位家长大多认为民营模式会增加群众负担,大部分家庭将无法承受,且会降低校园安全保障和幼儿生活质量。
建 议:县政府一是要采取措施,增加各项投入,保证师资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确保新幼儿园xxxx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二是按国家有关政策,保证每个乡镇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模式,以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幼儿安全和办学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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