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议案如何写?有什么格式吗?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个人议案的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1.标题。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
2.正文。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3.落款。上款,即收文机关,某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有的要写明某次或第几届第几次会议。下款,发文机关和行政首长签名,另行写提请审议的年月。
1 . 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 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 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 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 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 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 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 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 必须限期审议 表决 或提出处理意见.
4. 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 单位行文. 主送机关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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