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须经过议案的提出、初步审议、正式辩论、修正、表决、通过和公布等过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医院的议案,供大家参考!
在已经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来自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的两位女性全国政协委员姜杰和夏宇红递交了《关于尽快制定企业医院医改方案的建议》的提案。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目前已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众所周知,政府主管的医院是公立医院的主体,企业承办的医院则是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正在深入进行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主要是针对政府办的公立医院,政府和各级部门对企业医院的改革还尚无针对性的对策。
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医院利润减少的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并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药事服务费来进行补助。这其中政府补贴所占的比重较大,包括基本建设费用、人员经费、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历史债务等,而企业医院则无法得到这些补贴。据了解,目前药品加成的收入约占企业医院总收入的40%~70%,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导致部分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难以承受这一负担,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则碍于财金管理制度的约束,难以在税前支付因取消药品加成而造成的这部分损失。因此,企业医院面临着如何继续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
姜杰和夏宇红建议: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国资委)在全国选取若干企业医院依照政府办的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的方法,对不同经济状况、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企业医院进行深入调研,摸索出企业医院在体制和补偿机制上的改革措施和方法,尽快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医院改革方案。二是在全国及各省、市的医疗机构布局上,应当将企业医院纳入整体规划中,充分调动企业医院的积极性,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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