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写积极分子培养人考察意见的朋友,下面就由公文站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供大家阅读参考。
(1)确定为积极分子当时的主要表现。当申请入党人经支委会研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根据其当时的表现,概括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优缺点。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意见”。由培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填写对积极分子半年来的情况进行考察的结论。培养人的考察意见,应尽可能客观、准确,以写实的方法填写。
(3)接受培训和吸收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由党支部逐项记录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有关情况。
(4)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培训情况。由党支部记载经党小组和党支部讨论积极分子具备条件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理由及考察认定的意见以及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培训的情况和其参加培训考核的情况。
第一阶段考察意见
同志自进入入党培养考察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xx大和四中全会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该同志在班级担任 职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 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入党动机端正。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多多团结身边的同志,争取共同进步。
第二阶段考察意见
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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