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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西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

  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多项政策,下面是20xx陕西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xx陕西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在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市县出现了库存量过大、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到位造成的区域性、结构性供求失衡问题。为有效化解库存,优化供给,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市、县、区政府是维护和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优结构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地要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公布商品住房供应、交易和价格走势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对预售许可、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适时对房地产市场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

  二、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率,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力争达到80%。商品住房存量较大的市、县、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对20xx年1月1日后的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每套按中省共奖励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3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市、县、区也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

  三、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各地要制定农民进城购房的引导鼓励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开展农民住房贷款业务,适度降低农民贷款买房利率,简化贷款程序,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村地区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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