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xxx有关问题的批复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xxx有关问题的批复范文1
xx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请示》(深国税发〔xxx5〕115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鉴于xx市实施“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由工商部门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注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基金、费)范围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核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同意xx市地税局取消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的零申报,通过国税、地税合作和风险管理,实现强化征管的目的。
三、请你局按照《请示》中提出的配套管理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提高征管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
xxx5年7月31日
关于xxx有关问题的批复范文2
农业部:
你部《关于开发“xxx”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开发“xxx”(无污染食品)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增加农产品出口创汇,都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我国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开创性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鉴于“xxx”出口涉及的商品种类较多,按有关规定由有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出口。经贸及有关部门要为“xxx”进入国际市场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三、中央财政视每年的财力可能,对组织“xxx”开发,适当给予事业费支持。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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