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1
xx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xxx6〕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x6年第10号),公布了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请你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行政许可,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国家税务总局
xxx6年9月12日
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2
xx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实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公法字〔xxx4〕68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请示的17个事项作如下批复:
一、以下4项已涵盖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以下简称《决定》)中。即:(1)申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2)组织实施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方案审核;(3)刻制印章审批;(4)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设项目。根据《决定》,“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3个项目被确定为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其中,“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是由原来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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