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以下给大家分享关于批复的格式写法,欢迎阅读参考!
(1)标题
标题的写法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3)正文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xx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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