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修改章程的批复,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关于修改章程的批复1
保监许可〔20xx〕270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xx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新增第十七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4月13日
关于修改章程的批复2
保监许可〔20xx〕258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发起筹建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拟任董事长任仲成,拟任总经理曹志强。
二、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xx年4月6日
批复的标题该怎样写
批复的标题有多种写法,只写“批复&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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