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批复批示的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含义、功用和性质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的公文文体。“批复”属领导指导性下行公文,具批否功能,旧称批答性公文,是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请示事项的答复。是受动下发的,有指挥、判断的效能。党政等都用。
(二)格式和写法
标题:写明何机关关于何事的批复。上款:写受文单位,即针对请示、报告的发文机关。正文:开头,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亦可省略;主体,是答复问题,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结尾: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批复一定要明确、要解决问题,即,对要求批准或要求裁可、决断的事项要明确答复;对请求指示的问题,要提出中肯的意见、办法、原则、要求。切忌模棱两可或办法太具体而越俎代庖。
(三)关于“批示”
与“批复”相近而又直接有关的是“批示”。它是机关领导人对文件处理所批的意见。应该写在批示单上,有时批在文头余白处。一般很简单,如:“同意”,“中肯”,“送×××同志阅处”,“转发部属机关参阅”等等,不单独行文。内容多的往往据以起草为“批复”或“通知”等公文。但有时也以“批示”发文。
“批示”因是随文而发,其写法除了开头不必写是关于何文的批示外,基本与“批复&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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