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简单批复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分为:批准性批复、答复性批复。
批复的写法:
① 标题:发文单位+事由+文种。
② 主送单位:即提出请示的下级单位。
③ 正文:详细写明对请示事项的处理意见。
④ 结尾:用“此复”即可。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问,批复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指示性批复
这种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请求指示而发的,而且其内容又多是对涉及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的。如《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放开粮食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审批性批复
这种批复主要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决断性答复。如《××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关于××重型汽车制造厂与××工程机械锻件厂合并的批复>》。批复的写作模式
批复的结构与一般公文大同小异,也是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构成。
◇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
第一种是由发文机关、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设立滁州市、巢湖市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第二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第一商业局关于虹口路仓库扩建设计的批复》。
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接受国家开发办验收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准备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字号
批复的发文字号与一般公文的发文字号稍有不同。即高层领导机关的批复,文号中除要求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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