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制定南昌轨道交通票价的请示》(洪轨道字〔20xx〕263号)收悉。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轨道交通票价批复如下:
一、单程票价
我市轨道交通票制采用计程票制按里程分段计价,依照“分级递进、递远递减”的原则,起步价为2元,起步6公里,每增1元可乘里程分别为6、8、8、10、10公里。
二、优惠政策
1、持洪城一卡通乘坐轨道交通,可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
2、南昌轨道交通线网覆盖范围内县区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办理学生卡乘车,并享受单程票价6折优惠。
3、盲人、重度残疾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负伤人民警察、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办理免费乘车卡。
4、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米(含)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购买全票乘车。
5、7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凭本市老年证办理免费乘车卡。在非高峰时段免费乘车,高峰时段(工作日的7:00-9:00、17:00-19:00)购票乘车。
你公司在以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可制定灵活多样的优惠措施。
三、执行时间
南昌轨道交通票价自20xx年12月16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认真做好票价实施及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篇
花垣县梅登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花垣县补抽乡梅登水电站工程的请示》(花梅电[20xx]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的通知》(州政发[20xx]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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