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下面是批复的详细内容。
国函〔20xx〕178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
你们《关于审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的请示》(国土资发〔20xx〕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矿业国际务实合作,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能源资源保障。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xx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国内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矿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地方各级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切实推进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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