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和批复的区别在哪里呢?下文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复函和批复的区别,欢迎阅读!
复函,是答复不相隶属机关的业务问题或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业务职能部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书。这种函的针对性强,对方请求解决什么问题就回答什么问题,同时要求有一定的时效性。写复函时要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复函结构写法
开头
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
主体
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
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作,或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结束语
一般为“此复”、“特此函复”等惯用语。
落款
由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 发文机关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复函范文
(发文单位名称 )关于 (发文事由) 的复函(文种)
×××:
你(单位或部门)关于(引来函的标题或发文字号)的来函收悉(过渡语)。经研究(批准)同意 (针对来函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办法) 。望(提出希望) 切实维护(做法、要求) 。
特此函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