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管理规定公函
关于办公易耗品管理规定的公告
一、适用人群
本规定自执行之日起,规定本身适应全体在职员工。
二、机构部门
由行政部统一申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操作细则
行政部门定期对库存办公用品做及时的补充,填写《物品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如部门有特殊需采购物品,可以由申购人填写《物品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交由行政部给总经理审批后,行政部才能进行采购。 鉴于公司目前申购量不是很多,申购安排在每月20号前后一周左右。错过申购的时间,行政部安排在次月申购。经总经理特批临时采购的物品,无需行政部向总经理申请,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填写《物品申购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进行采购。 采购物品由行政专员进行跟踪,催促供应商及时供货。
收到采购物品时,核对物品与申购物品是否一致(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确定没有疑问后,签收。如有疑问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或拒收。
行政人员收到物品后,及时做好登记工作(或电子档),登记完才可以分配给申购人或部门,申购人或部门应核对物品,并在《办公用品领用单》上签字确认。非部门或个人申购的办公用品应当天入库,摆放整齐,不可堆积在外和拖延至次日。
所有领用的办公用品必须在《办公用品领用单》上签字。行政专员有责任监督领用的物品是否符合领用人的岗位需要,并且控制领用期间和领用量。
办公用品应妥善保管,并专人锁起,看管。如发现无故遗失或受损,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损失、转换存放地点、替换锁芯或其他方法。
行政专员应经常检查物品多缺情况,合理分配物品的数量和摆放地,不占用员工的工作区域,影响员工工作为前提。 及时更新电子档的内容。做到每周核对办公用品出入库情况,每月盘点办公用品库存量。
四、行政专员职责
行政专员必须秉着无私无利,平等待人为原则。具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刻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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