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应主动向党组织递交自传。至于怎样写自传,自传应包括哪些内容,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自传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按公历算)、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有何重大成果、有何专长等。
(2)入党申请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的基本情况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写清与本人在政治、经济、生活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以及同学、同事等人的基本情况和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情况。这一部分也可放最后一部分来写。
(3)入党申请人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或7周岁写起。要写明从何时到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每段时间要衔接起来,而且每段时间都要提供证明人。还应写明,参加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参加过什么大的活动,任何职务,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有无结论,结论如何,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4)对有的入党申请人,如私营企业主,自传中要写清楚自己财产的主要来源,创办企业的经历,交纳税费的情况,和企业员工的关系情况,财产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5)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演变过程。一些岁数较大、经历丰富的同志可根据自己的思想演变情况,分成几个重要阶段来写,也可根据自己对一些重大历史政治事件的认识来写。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准确地把自己的思想认识反映出来。
要写好自传,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注意针对性。向党组织提交自传,主要是要党组织全面准确地掌握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因此,要注意针对性,要详略得当,对自己入党有关的方面,要多写、写清,无关的方面可简写。
(2)要实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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