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思想境界、工作标准、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和自身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境界高、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要努力做到“敬畏、自信、团结、扎实、认真、廉洁、感恩”。
要有“敬畏”之心
所谓“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是指对某一事物又敬重又畏惧。其中,“敬”体现出一种认识态度、一种价值追求,促使人们要“有所作为”;“畏”则表示一种界限、一种自省,警示人们应“有所不为”。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各级干部是引导全处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社会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在大胆工作、积极进取的同时,要常怀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头脑清醒,如履薄冰,尽量减少或避免权力运行中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
具体讲,要做到“七个敬畏”。即: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法律、敬畏规章制度、敬畏道德规范。
一要敬畏自然。人类是自然之子,人类之所以得以生存,关键是依赖于自然。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不可替代和缺少的依托。如果人类对大自然毫无节制地进行过度开发,人为的破坏自然,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惩罚。因此,我们人类不应该与大自然对立起来,而应该调整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为自身生存、发展得更好,必须珍爱自然,善待环境。对大自然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提倡简单、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当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既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和促进发展,又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自然的关系,在发展中尽量减少或避免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力求实现健康发展、文明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要敬畏生命。生命是可贵的,但又是脆弱的,有时脆弱得经不住病魔和大自然的折腾,警示着我们不得不以百倍的小心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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