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普法办:
XX年以来,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省水利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水利部制定的《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按照省水利厅和**县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现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普法办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0]370号)和**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威法建领[2010]1号)的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总结了经验和成绩,查找了问题和不足。经对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自查,自评98.0分。现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做好安排部署
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对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保障“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于XX年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川党[]32号),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局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普法工作;局党委委员和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所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室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法办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助承办;局属五个党支部也分别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5个,落实了具体承办人员6人,组织实施“五五”普法工作。工作中,随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普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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