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及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为核心,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12 号),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法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我区 “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启好头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区性重点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1日(星期六)。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统一部署,6月11日,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部分重点成员单位在南宁市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发放给职工群众,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现场播放安全知识教育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范技术、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危害防护常识等。各市、县及有关部门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结合地方实际,选择合适场所,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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