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及全市平安创建和环境保护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认真组织好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台州市总工会、共青团台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
各有关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单位。
三、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四、活动时间
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密切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行动,要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环境布置。从6月1日开始,在市区主要街道、建筑物、厂矿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画廊,在城市主要道路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永久性广告牌。在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企业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的横幅、竖幅、招贴画及安全标语,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在城市公交车上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利用城市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重复显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市安监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
2、公益宣传。主要以电视、报纸、电台等为主开展宣传,电视主要以设立安全月主题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报纸主要以刊登安全月主题公益广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