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对于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突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认为要《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涉及自己廉洁自律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本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廉政准则》中“8项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和规定,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
二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本人、本单位的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及时进行整理、归纳,向干部职工反馈。组织职工群众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并提出整改方案公开承诺。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对照检查期间能够自查自纠的,可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予以整改;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明确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员;对不自查自纠的,一经发现查实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要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廉洁风险防控的“机制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构建规范有序的“制度链”;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权力制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构建权力行使的闭环式“制约链”;注重制度的有效性,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减少执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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