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这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在“明规范、慎用权”;贵在“廉从政、作表率”。
所谓“明规范、慎用权”,就是要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并与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加以思考、深刻理解。《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全面领会、逐条吃透,力求把各项规定记于脑、铭于心、践于行,确保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明规范、慎用权”,必须抵御以权谋私,锤炼党性修养。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环境和地位的变化,往往伴生着思想和观念的改变。如果把权力当作是为个人谋取好处的手段和筹码,则是对党和人民信任的亵渎,是对党的事业最大的不负责任。面对金钱与物欲的诱惑,要始终牢记权力的来源和用权宗旨,时刻做到为人民服务。要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仁之事不为,增强秉公用权的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在实践中更好地把权力、责任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明规范、慎用权”,必须反对好大喜功,坚持科学发展。一个领导者为政一方,需要有所作为、干出政绩。政绩观反映着世界观、人生观。但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创政绩的动机不纯正,追求政绩的出发点不端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上级不开心;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大搞“文章出政绩”、“数字出政绩”……最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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